子公司财务造假,*ST贤丰收400万元罚款,投资者维权征集进行中
*ST贤丰控股子公司成都史纪通过虚构订单、发货凭证,将部分猪疫苗预收账款提前确认为收入。
日前,*ST贤丰(002141.SZ)披露了广东证监局向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经查明,*ST贤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2023年3月至9月,*ST贤丰控股子公司成都史纪通过虚构订单、发货凭证,将部分猪疫苗预收账款提前确认为收入,后再予冲回,导致*ST贤丰2023年一季度虚增营业收入8,406,554.32元、营业成本3,320,319.70元、利润总额5,055,971.02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的28.69%、24.28%、97.8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8,848,213.69元、营业成本2,622,365.22元、利润总额6,193,994.90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6.59%、8.51%、26.35%。
2023年下半年,成都史纪又通过开展猪疫苗虚假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并虚构业务回款和管理费用等,导致*ST贤丰2023年三季度虚增营业收入16,812,174.79元、营业成本2,860,310.67元、利润总额11,471,104.21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89%、6.61%、38.65%。*ST贤丰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最终,广东证监局决定,对*ST贤丰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韩桃子等多名高管分别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贤丰002141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5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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